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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高速交警科普什么叫超员车

 2019/03/14/ 09:27 来源:南华高速公路大队

  每日甘肃网讯 2019年3月12日20时40分许,南华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高台收费站落实酒驾勤务时,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甘FG3***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透过车窗玻璃,民警看到车内坐满了人。

  随即,民警要求打开车门清点人数,车门打开后,民警看到狭小的车辆后排座位上竟挤坐着4个人,加上副驾坐的女子及驾驶人,车上一共6个人。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该驾驶员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他讲解了超员行为的的危害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必须转运超员人员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 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而关于中型、大型客运汽车除外的小型汽车所承载“自然人”的年龄、体型及行为能力,在《道路交通安 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所以,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 就只能乘坐五人,超出一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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