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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交警集中清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僵尸车”

 2019/03/15/ 09:17 来源: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

  每日甘肃网讯  为切实改善庆城县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认真做好辖区报废车、僵尸车清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拳出击,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攻坚战”,集中清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僵尸车”,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畅通、舒适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在整治清理行动中,秩序巡查中队始终坚持规范执勤、严格执法,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各类报废车辆专项查处工作,加大对报废车辆管理。民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整理出来的辖区重点车辆数据,一一查询联系车主,以走访摸排的方式,对辖区报废车辆进行了大清理。

  同时,将交通安全整治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向车主宣传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督促报废车车主尽快对其车辆进行清理,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为辖区空气质量的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次行动的目的是为改善空气质量,塑造庆城的碧水蓝天。交警部门将密切配合环保部门,不定时、不定点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改善庆城居民的生活环境,创造庆城的优美生态环境。

  专项行动以来,共清理报废车20余辆,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目前,专项行动还在持续开展,交警部门将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基础上,全力以赴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进行到底。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危害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2.一旦上路将被查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了事故保险拒赔没有年审的车属于不合格的车辆,按规定不能上路行驶。如果年检过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赔偿的。

  庆城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车辆报废应当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私自丢弃车辆长期停放在路边及停车场,不仅影响环境,还浪费公共资源,妨碍他人的生活,对车主自身利益也存在不利的影响,如果这些车辆被他人设法启动,并且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主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合理停车,共享公共资源。(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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