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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安交警曝光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落实

 2019/07/12/ 16:45 来源:每日甘肃网

逆行超车显酿大祸

  7月9日14时53分许,梁某驾驶的甘肃第七建筑集团混凝土构件公司的甘A62205重型商砼车,沿安宁区建宁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建宁东路安宁区医院门前逆行超车时,与对向行驶的甘A46694公交车相撞后,又与道路北侧人行道灯杆与路牌指示灯箱相撞,路牌灯箱倒地将行人张某砸倒受伤,致使公交车司机与3名乘客受伤。

  目前兰州公安交警已对肇事当事人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

请注意!货运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极易引发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危害极大

  为确保运输车辆行驶安全、切实增强运输车辆交通安全意识和遭遇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兰州公安交警部门前往全市范围内的运输企业,倒查主体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

倒查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夯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对这家运输企业予以通报曝光

七建集团混凝土构件公司

  7月9日,兰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部门对负有管理主体责任的企业:七建集团混泥土构件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了事故发生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警告,并对肇事商砼车所属的七建集团混泥土构件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于7月10日起全天停业整顿。

  7月10日,辖区的安宁交警大队民警前往七建集团混泥土构件公司、公交集团第三公司,实地检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交通安全心理辅导,并播放事故录像。

  7月11日,兰州公安交警组织召开“7.9事故”一案三查分析会,对事故发生原因及运输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事故隐患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汇总梳理。

  追究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对辖区所有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书、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不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车辆违法率、事故率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坚决予严惩;与辖区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常态化约谈会、安全知识培训会,让企业负责人、驾驶人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知晓其承担的法律责任风险,自觉落实各项交管制度。确保辖区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安全经营、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报主体责任未落实企业,兰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运输企业:

  一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不漏管,不失管,明确责任,细化管理措施,主动作为,筑牢交通事故安全防线;

  二是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及货运车辆的日常检查力度,加强对车辆的卫星移动监控,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

  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力杜绝客货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兰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运输企业及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请勿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规逆行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兰州城市交通文明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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