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专题

华池一司机屡教不改:半年时间从“大车证”到无证,车辆“没收”外加拘留所8日游

 2019/07/26/ 10:08 来源: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每日甘肃网讯  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偏偏有人不长记性。华池就有这样一位屡教不改的驾驶员,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7月24日,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梁中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辖区集会特点,开展了酒驾查处行动,当日,共查获饮酒驾驶2起,其他重点违法行为3起。其中有一位老熟人叶某,案件在其“轻车熟路”的配合与唉声叹气中很快办结,当事人叶某今年初就因饮酒驾驶被被南梁中队民警处罚过,驾驶证从B2降级为C1,这次又被查获饮酒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民警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赠送拘留所8日游。

  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及罚款;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也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同时对涉案机动车收缴、强制报废。 

  俗话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因酒驾受罚的叶某本应吸取教训,誓不再犯,可他却仍然心存侥幸,“旧病复发”,又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既然一次惩罚不能让你长记性那不妨重罚一次。交警部门呼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广大驾驶员应当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尽量减少带车参加聚会,可有效减少酒驾几率;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