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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辖区部分路段启用区间测速和违停抓拍公告

 2019/08/09/ 10:53 来源: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在泾川县辖区部分路段启用区间测速和违停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严厉打击超速、违停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道路交通进行全路段全时段测速的通告》以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全面启动以下路段区间测速和违停设备,现将具体地点予以公告:

  一、区间测速路段

  1、消防大队卡口(304线1公里100米)至泾崇交界卡口(304线17公里700米),限速7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

  2.杨柳村与茂林三岔路口卡口(304线2公里300米)至泾崇交界卡口(304线17公里700米),限速7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

  3.消防大队卡口(304线1公里100米)至国道G244盘口村(717公里+470米),限速7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

  4、杨柳村与茂林三岔路口卡口(304线2公里300米)至国道G244盘口村(717公里470米),限速7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

  5、G312线凤口公安检查站东卡口1681公里50米至凤口公安检查站西卡口1690公里150米,限速70公里/小时

  (双向测速)

  以上高清电子设备抓拍超速的同时对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吸烟、逆行、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违停抓拍路段

  1、安定桥南口路段: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

  2、电信局丁字路口路段: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

  3、农牧局门口: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

  三、卡口抓拍路段

  后党公路卡口(5公里+800米)

  该卡口高清电子设备对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吸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公示时间

  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22日

  根据智能电子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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