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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安交警发布11月份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

 2019/11/22/ 17:23 来源:每日甘肃网

  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消除辖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11月份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对零违法、零事故的20家优良企业,列入“红榜”,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对列入“黑榜”的18家企业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一.重点运输企业“红”榜

1

兰州白鹭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2

兰州晨洲旅游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3

甘肃易兴隆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4

甘肃九联荣升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5

甘肃保利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6

兰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客运公司

7

兰州交运集团第六客运公司

8

甘肃君立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

甘肃陇上行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10

兰州交运集团第八客运公司

11

甘肃宏瀚旅游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12

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3

兰州新江燃气有限公司

14

兰州三鑫气体有限公司

15

兰州利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

中国石油运输公司甘肃化工配送分公司

17

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服务有限公司

18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公司

19

红古汽车运输公司

20

兰州红古出租旅游公司

二.重点运输企业“黑”榜

1

兰州新华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

甘肃汇升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3

甘肃联合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4

甘肃银轮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5

甘肃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7

兰州鑫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8

兰州风华盛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9

兰州风华商贸有限公司

10

甘肃大宇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11

兰州卓运商贸有限公司

12

甘肃高漠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

兰州腾燃石化有限公司

14

甘肃柏林达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15

甘肃恒鑫利民运输有限公司

16

甘肃尚文远顺危险货物运输
有限公司

17

永登金盾车辆服务中心

18

甘肃大唐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建立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制度,对“红榜企业”、“黑榜企业”进行表扬和约谈曝光,希望全市各运输企业能借鉴“红榜”企业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对通报的“黑榜”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下一步,兰州市各县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各县区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将联合督导“黑榜”企业进行落实整改,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利用“随手拍”举报平台进行对相关运输企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也可直接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温馨提示:

    “随手拍”举报平台,举报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高达5000元。

    1.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超员超过20%;

    2.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等级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5.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随手拍”举报平台,举报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3000元。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4.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不足20%的。

    监督举报途径:

1.“兰州交警随手拍”微信小程序

2.“兰州公安交警”新浪官方微博

3.拨打“122”报警电话或“19993161121”交管大家谈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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