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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金大交警连续查处两起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9/03/25/ 10:44 来源:金色大道交警大队

  每日甘肃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行车安全,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金大交警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金大交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在辖区道路内以货车、客车、面包车等车辆为整治重点,严查酒驾、醉酒、无证驾驶、假牌、套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9年3月19日15时18分许,金色大道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武威北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AB****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收费站进口处停滞许久并未前行,民警随即上前指挥车辆靠边停车,对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朱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移动警务终端系统查询,驾驶人朱某准驾车型为E,属于摩托车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甘AB*****号小型汽车不相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朱某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作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019年3月22日11时20分许,金大交警在金武高速武威北收费站落实勤务时查获一辆甘H****7的小型轿车,民警在检查证件时,驾驶员神情紧张,民警在与驾驶人沟通的过程中闻到阵阵酒味,初步判断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我大队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我大队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宋某口头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据悉,驾驶员宋某于昨晚和同事三人在家喝了一斤白酒,直到凌晨0点多才各自散去,今天早上他以为已经没事了,便侥幸驾车从东湖名苑出发准备去永昌县水源镇亲戚家吃饭,途经金武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被我们民警查获,他深深的叹息: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违法行为人宋某的违法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将依法对宋某处以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隔夜醉”指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较多,经过一晚上休息并没有将全部酒精分解掉,次日开车也可能属于酒后驾车。因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隔夜酒”依然可能造成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请驾驶员朋友一定提高警惕!

  金大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由于每个人的体质有所不同,酒精分解能力也不同。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的前一晚尽量做到少喝酒或者不喝酒,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甚至喝得比较多,第二天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  (张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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