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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交警严查无证、伪证 让严重违法行为无处藏匿

 2019/07/19/ 10:16 来源:广河县交警大队
严查无证、伪证,让严重违法行为无处藏匿

  2019年7月15日12时许,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甲集交警中队民警在广河县三甲集镇临园路段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青A7154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马某某和青A6153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马某某出示的A2型驾驶证疑似为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执勤民警通过手机终端查询发现,马某某两人实际均持有B2型驾驶证,其两人出示A2型驾驶证均为伪造、变造的驾驶证。

严查无证、伪证,让严重违法行为无处藏匿

  执法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四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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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7月16日14时许,马某某驾驶甘NM4287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广河县三蒿公路临时执勤点时被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民警查获,通过使用移动警务终端查询,马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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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违法抱有侥幸心理,最终自食其果。马某某的胆大之举已换取1000元罚款和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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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河公安交警提醒: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躲避检查极易出现超速行驶等其他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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