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近期5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张掖市民乐县某公司高处坠落事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受理实名举报反映:2024年5月8日,张掖市民乐县某公司,在进行屋顶挂瓦施工时,楼顶坍塌,多名工人从楼顶跌落,造成7人受伤,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2:酒泉市肃北县某矿业公司井下机械伤害事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来电实名举报反映:2024年9月17日,温州某公司肃北项目部在肃北某矿业公司井下施工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3:武威市凉州区某牧业公司中毒和窒息事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来电实名举报反映:2024年9月17日,武威市凉州区某牧业公司,两名员工进入污水池作业前,未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两名员工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6万元。
案例4:庆阳市正宁县某煤矿“人卡分离”和超员作业问题隐患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受理实名举报反映:庆阳市正宁县某煤矿存在“人卡分离”和超员作业问题隐患,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涉嫌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经查该煤矿某综放工作区域超员10%开展作业,举报的问题隐患属实。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4500元。
案例5:陇南市西和县某矿业公司冒顶事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来电实名举报反映:2024年12月18日,陇南市西和县某矿业公司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6万元。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登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网站或扫一扫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积极踊跃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网址: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
